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(陈涛)“十四五”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,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,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。扎实做好碳达峰和碳中和各项工作,意味着我国经济结构将面临深度的绿色低碳转型,这蕴含了庞大的资金需求。绿色金融的稳健发展将有助于引导我国产业结构的绿色低碳转型。
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猛增导致气候变化,并对生命系统形成威胁。世界各国以全球协约方式减排温室气体,我国也提出了相应目标。碳达峰和碳中和需要能源结构、工业生产、交通运输、建筑方式等各产业的绿色低碳改造和相互协调,并配合自然碳汇、碳捕获与封存等技术手段进行有效地减排,这蕴含了庞大的资金需求。而绿色金融,不仅将项目投资建设的环境评估深度嵌入金融服务的流程,同时增强金融体系管理气候变化相关风险的能力,还能利用金融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为“碳”合理定价,大力引导绿色产业发展,支持碳捕获与封存技术的研发应用,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绿色低碳转型。
近年来,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一直走在国际第一方阵。截至2019年末,我国绿色贷款余额10.22万亿元,同比增长15.4%,增幅比同期企业及其他单位贷款增速高4.9个百分点。根据我国绿债的标准,2019年全国150个发行主体在境内外发行了贴标绿色债券214只,发行金额3390.62亿元。各绿色金融试验区也系统性推进了绿色金融发展,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财政政策正进一步优化。
但实践中对公众而言,绿色金融还覆盖着神秘的“面纱”。公众对绿色金融的运作和功效还缺乏深入了解。部分基层金融机构还不清楚绿色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实质差异所在,未能将绿色金融理念和要求贯彻到全流程。绿色项目界定,以及绿色债券的评估认证标准还不完善,鱼目混珠现象也不鲜见。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尚未建立,特别是碳的定价机制基础缺失,不仅基层金融机构缺乏有效激励,而且见效慢的绿色项目很难得到商业银行青睐,导致对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的引导作用仍然有限。
今后以碳达峰、碳中和为目标,有必要科学估算未来碳排放总量,进而在年度、行业、地区之间进行合理分解,从而对未来产业建设和投资重点进行规划布局。同时,需要加强绿色金融顶层设计,加大碳定价的基础设施建设,加快探索研究碳排放计量技术和应用;修订绿色项目的界定、绿色债券的评估认证标准,逐步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,实现绿色产业、绿色行业、绿色企业标准与绿色金融标准的协同。此外,要明确金融机构绿色金融的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,加强过程评估和指导,推动各地绿色金融试点和试验稳步推进,及时总结经验与教训,探索可复制推广的绿色金融发展模式。(完)
文章来源:《新金融世界》 网址: http://www.xjrsjzz.cn/zonghexinwen/2021/0318/630.html